近日,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联合发文,公布了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厦门市海峡文化艺术品保护基金会名列其中,获得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专业性和合规性,严格管理、真诚奉献,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一流的专业能力,是两岸工美界的一面旗帜。
作为全国首家专门从事文化艺术品保护类公益性基金,基金会成立以来,出版了教科书式的专著《八闽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合集》、资助了近百位工艺美术家和近百场活动、斥资数千万打造海峡两岸工艺美术界地标——海峡工艺美术博物馆等,取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两岸文化艺术交流提供了优质平台,大力促进海峡两岸的工艺美术发展和提升福建省在中华文化版图中的地位。
这是基金会自2015年以来,连续5年获此殊荣。
公益科普:
1、“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优惠的对象是:捐赠者
个人或机构向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捐赠,个人或机构(捐赠人)将获得应纳税额的减免抵扣。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中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意味着:
(1)公益组织在机构运行方面的合法性、合规性、有序性;
(2)公益组织接受捐赠时,所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具有税前扣除作用;
(3)公益组织公信力的体现。